言必有信

原文:“多许少与者怨。”
 
“多许少与者怨”的意思比较明确,就是承诺得多,兑现得少。如俗话说: “许愿许个猪头,还愿还个鸡爪。” 结果是:失去了诚信,丢掉了面子,招来了怨恨,惹上了祸害。
 
春秋时期,晋献公因宠幸骊姬,产生了废长立幼之意,太子申生自杀之后,公子重耳逃到了翟国,夷吾逃到了梁国。
 
公元前651年,晋献公去世,大夫里克等人杀了奚齐、卓子之后,派人到翟国(陕西铜川市耀州区及富平县一带)迎接公子重耳,想拥立他为国君,重耳谢绝了他们的请求,说:“我辜负父亲的命令出奔国外,父亲死了,不能尽做儿子的礼仪守丧送葬,我怎敢回国即位,还是请你们改立别的公子吧。”使者回来告诉里克后,里克又派遣使者到梁国迎接夷吾。夷吾想回国即位,而身边的谋臣吕省、郤芮说:“国内还有可以继位的公子,却到国外来寻找,如果我们不借助秦国的威力,回去以后恐怕有危险。”于是,夷吾决定派郤芮用重礼贿赂秦国,约定说:“如果夷吾能顺利回国即位,愿意把晋国黄河西岸的土地割给秦国。”同时又致书给里克。答应“倘若真能即位,愿意把汾阳的城邑封给你”。得到了夷吾的许诺,秦穆公于是发兵护送夷吾回国,在国内大夫里克等人的主持下,顺利被扶立为晋国国君,这就是晋惠公。
 
夷吾当上国君之后,立马就反悔,派人对秦国说:“我是要把黄河西岸的土地许给秦国的,但大臣们都反对,我虽然极力争取,仍然得不到大臣们的支持,所以我只好向秦国说声‘对不起’了。”夷吾的失信直接导致秦晋两国结下了“梁子”。四年之后,因“买粮”事件,秦国借机攻击晋国,在韩原(今山西河津东)会战中,晋惠公夷吾被秦军俘获。
 
而里克则更惨,他不但没有得到夷吾之前许诺给他的汾阳城邑,反而被夺了权。更令里克意想不到的是,夷吾以重耳仍然流亡在外,害怕里克与重耳内外勾结,发动政变,赐里克自杀,他对里克说:“要是没有你里克,我也不能即位。虽然如此,但你杀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夫,做你国君的人不是也很为难吗?”里克回答说:“没有被废弃的,你怎么能当上国君呢?你想杀我,竟然找出这样的借口,现在我只好听从命令罢了。”于是拔剑自杀身亡。
 
夷吾,为了当上国君,对秦国和里克作出虚假承诺,而后并不兑现,遭到了国人的唾弃和抵制,司马迁说: “惠公之立,倍秦地及里克,诛七舆大夫,国人不附。” (七舆大夫即里克) (《史记·晋世家》)
 
身处上位,对下对外的承诺为什么会发生“多许少与”的情形呢?
 
原因之一是,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所采取的欺骗行为,有一定的行为故意。一旦目的达到,就旁若无事,不了了之,甚至耍无赖,把先前的承诺置之度外。
 
原因之二是,许诺时不切实际,狮子大开口,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和权限,以致想兑现而兑现不了。
 
所以说,无论何时何事,哪怕生死攸关的时刻,承诺一定要量力而行,事后要言而有信,说到做到,以免失信于人,自己给自己制造麻烦。
 
素书》中的一个“怨”字,就明白无误地告知:言而无信、多许少与所能产生的恶果。 
元芳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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