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“戮辱所任者危。”
“戮”有两种解释:一是杀、斩。例句有: “杀戮之谓刑,庆赏之谓德。”(《韩非子·二柄》 )二是羞辱、耻辱。例句有: “而身死国亡,为天下之大戮。”(《荀子·王霸》)
“戳辱”的意思是杀戮和羞辱,在这里可以理解为杀害、侮辱、囚禁。例句有: “以猜疑诽谤戳辱臣下,人以为薄为君臣。” (薄为君臣:缺少君臣之礼) (明·海端《治安疏》)
危:危险、危害。
“戮辱所任者危”的意思是:在非常时期,君主对自己委任的重要官员怀疑、撤职,甚至抓捕、杀害,必然会身陷危险境地。
分析认为:“戮其所任者”这一句是具有特定含义,并有一定针对性的。这里应理解为在特殊时期、特殊环境下的特殊用语。所谓的“特殊”,是特指在战争或灾难发生的非常时期,对委以重任、握有兵权的领兵将帅所施行的强制措施。
非常时期需要的是理解、信任和团结,而不是猜疑和戮辱。面对战乱和灾难,对用兵将帅无论是撤职罢官,还是抓捕杀害,都会产生三种危害:
一是临阵换将,触犯兵家大忌;
二是兔死狐悲,无人疆场用命;
三是戮辱将帅,极易引发兵变。
张良研习《素书》,所以他深知“戮辱所任者”的危害。当韩信攻占齐国,派使者晋见刘邦,要求任命他为代理齐王时,刘邦大怒。此时张良悄悄地对刘邦说:“汉军正当不利的时候,难道你能阻止韩信称王吗?不如乘机立他为王,让他自己设法镇守齐国。否则就会发生变乱。”经张良一点拨,刘邦马上明白了,当着来使的面,故装恼怒骂道:“大丈夫要当就当个真王,为什么要做代理呢?”于是派遣张良前往立韩信为齐王。
满足了韩信的要求,换来了韩信的效命。反之,如果按照刘邦先前的意思,拒绝韩信的要求,然后进行斥责、撤职、关押,结果很可能导致双方兵戎相见,自相残杀,大汉王朝可能就此断送。
稳住了韩信,避免了内乱,刘邦就保住了与项羽争夺天下的本钱和实力,所以说刘邦是聪明的。
刘邦的聪明就在于“一点就明”。给张良这么一点,刘邦立时就意识到在楚汉相争的非常时期与韩信“闹翻脸”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。
但在历史上,那种不计后果,“戮辱新任者”还是大有人在的。例如,明崇祯帝戮杀袁崇焕就是一个典型的侧证。
袁崇焕(1584—1630),字元素,广东东莞人,万历(1969年)进士,任福建邵武知县。袁崇焕 “为人慷慨负胆略,好谈兵。” (《袁崇焕传》)1622年调兵部任职,当得悉广宁被金兵攻陷后,满怀抱负,只身前往关外查阅地形,回朝之后,上言 “只要给我足够兵马钱粮,我一个人镇守山海关。” 熹宗帝非常欣赏袁的忠心和勇气,任命他为兵备佥事,督关外军。
天启五年(1625年),袁崇焕来到关外之后,与蓟辽督军孙承宗相配合,采取一系列措施,在解救难民、安扶百姓、整顿边防、训练士卒等方面政绩卓然,功劳显著。同时,他还大力加强宁元城的工事修筑和防守力量,使其成为坚不可催的关外重镇。
天启六年(1626年)正月,努尔哈赤率大军渡过辽河,包围宁远。此时,袁崇焕与大将满桂、副将左辅,参将祖大寿等写下“ 誓与宁远共存亡 ”的血书。在袁崇焕等将领的亲自指挥下,守城官兵奋勇作战,金军连续两天的进攻损失惨重,最后在明军的炮火攻击下溃不成军,努尔哈赤只好下命退兵。
后金军在宁远受到重创,努尔哈赤十分窝火,说道: “朕用兵以来,未有抗颜行者。袁崇焕何人,乃能尔耶!” (《清史稿·本纪一》)并与当年再次进攻锦州,在袁崇焕的指挥下,金军再次败在锦州城下。
天启七年(1627年),明熹宗驾崩,明思宗朱由检即位。崇祯二年(1692年),后金兵绕道围攻京师,得到消息后的袁崇焕连忙率师勤,保卫王京师,可就在这次保卫京师的过程中遭到了魏忠贤遗党王永忠、高捷等人的诬陷,以及金军的挑拨离间,崇祯帝信以为真,下令将袁崇焕抓捕下狱,第二年(1693年)八月将其凌迟处死。自此之后,清军入关畅通无阻,大明王朝从此便处在风雨飘摇之中。在总结大明王朝覆灭时,近代学者梁启超认为 “独怪乎明之朝廷自坏长城。” (《袁崇焕传》)